【連線報導】超恐怖!讀者向《蘋果》爆料,指具台、美雙重國籍的37歲盧姓男子曾在美國性侵少女,逃回台灣後遭通緝,美方懸賞150萬美金(約4500萬元台幣),現竟在北市多所安親班教美語。美國警方向《蘋果》證實有此通緝案。安親班學童指認該男確在教美語,家長獲悉後嚇到無法言語。北市教育局表示將通報他為不適任教師,全台補習班都禁止聘他。 投訴人指盧男(Wesley Lu)曾在美犯下性侵罪遭通緝,並附上華盛頓州貝爾優市(Bellevue)警局通緝公告,指盧2004年在美因性侵少女被判有罪,須強制治療,受害人是一名14到16歲網球學生。據《西雅圖時報》2006年報導,盧棄保潛逃出境疑回台,美方懸賞150萬美金(約4500萬元台幣)追緝。
無法引渡狼師回美 《蘋果》以電子郵件向貝爾優市警局查詢該通緝公告真實性,並通報盧男正在北市教書。該局犯罪分析及性罪犯探員Frank Nunnelee回覆,表示確實有關於盧男的法院通緝,但他稱台美無引渡條例,因此針對此案什麼也沒辦法做。 記者向華盛頓州法院聲請調閱盧男犯罪文件,發現盧男在2002年性侵少女,2004年被判決確定處「特別性罪犯判刑替代方案」,須接受監督治療和限制住居等,2005年他又遭舉發持有兒童猥褻物,警方在他電腦D槽搜得男子性侵幼童影片,盧雖否認下載,但在華盛頓州只要持有兒童色情影片就違法,盧因此又遭起訴。
押回美國才能領賞 法官當時發布的禁令寫明盧男「對兒童和社區是危險人物」,禁止他以任何理由接近未成年人;在審判過程中,2006年5月盧無故不到庭遭通緝,法官開出150萬美金的懸賞。據網站資料,須將嫌犯送回美國法庭才能領賞。在美國各項通緝案件中,150萬美金的賞金並非特別高,像美國國務院懸賞恐怖份子賞金可逾1000萬美金(3億元台幣)。 投訴人稱盧男目前於北市信義區某安親班任教,《蘋果》搜尋該安親班臉書有多張盧男照片,盧教英文也帶學生做廚藝,甚至還參加安親班在動物園辦的活動,和學生互動密切。 北市教育局表示,該安親班登記為短期補習班,初步了解盧是鐘點教師,補習班承諾馬上解聘。據美國通緝令,應代表罪行已確定,會通報教育部納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,納入後盧男不能於全台各補習班任教。
家長嚇到說不出話 記者日前走訪該安親班,拿盧男照片請學童指認,有學童認出他是在安親班任教的「Adam老師」,家長說「Adam老師」每周一次到該班上課,美式英語口語教得很好。當記者告知他曾犯性侵案,有家長嚇到說不出話。 安親班主任說,沒有學生或家長投訴過盧男有不當舉止,但盧常缺課,10月起就沒來,接獲教育局通報後試圖聯繫盧男未果。盧這類外師時薪600到800元,他有在其他安親班任教,但未問過是哪些地方。《蘋果》截稿前無法取得盧回應。 美方提供事證不足 教育部坦言,雙重國籍者在境外性犯罪回台任教是極端案例,現行制度難防。
律師廖芳萱指,此案若屬涉違反他人意願的強制性交罪,依我國《刑法》刑責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;若台人在外國涉犯我國刑度3年以上重罪,且相關罪行依該國法律也處罰,那我國也有管轄權,涉案者若返台,我司法機關可偵辦、審判。 法務部表示,台美有司法互助協定,我檢方若偵辦台人在美涉犯重罪案件,可請求美方提供相關卷證。刑事局昨晚表示,曾於前年接獲通報此案而與美方情資交換,但美方所提事證似不構成我方追訴要件;已積極向美國執法機關取得資料,由我司法機關偵處。
不具名檢察官說,檢方知悉、查證認為有可能涉不法,任何地檢署都可偵辦,起訴、判刑定讞後,在台執行刑期。記者昨未能聯繫上北檢發言人。據了解,如美方要求我方把嫌犯引渡到美國,因嫌犯有我國籍,加上台美無引渡條例,極難達成。